•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3:21:35 股吧网页版
青农商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行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行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行部门、分支机构及并表附属机构。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信贷业务、理财业务、票据业务、资金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代理业务、国际结算业务、存取款业务、财务管理、运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科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履职回避制度和执行、合规管理、综合管理等经营管理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重点业务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系统管理和运行安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本行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以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行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行相关制度、流程等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行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本行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可能导致财务错报的影响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 5%(含)

重要缺陷 可能导致财务错报的影响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5%(不含)并大于

利润总额的 2.5%(不含)

一般缺陷 可能导致财务错报的影响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2.5%(含)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本行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做出有实质性重大影响的更正;

重大缺陷 (3)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
示意见;

(4)对本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本行财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其他可能引起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