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要求,在本行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协同全体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全面、深入地开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5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依规召开会议,合规高效履行职责
2024 年,监事会遵循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紧密结合监督工作实际需求,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8 次,其中现场会议 7 次,通讯表决会议 1 次,审议通过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预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营及投资计划、董监高履职评价报告等 25 项议案,听取、审阅各类报告及董事会议案等 195 项。此外,全年还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6 次,其中监督委
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相关议案 11 项,审阅各类议案或报告 4
项。通过充分的研究讨论,监事会成员积极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保障银行规范运作。
(二)紧密围绕工作职责,深化重点领域监督
一是扎实推进日常监督。2024 年监事会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组织监事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 7 次,依法对会议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表决程序以及董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等情况进行监督;组织职工监事列席行长办公会、违规问责委员会会议等高级管理层重要会议 30 余次,加强对高级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以及职权范围内履行经营管理职责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经营信息,坚持做到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提醒、事关发展和经营的重大问题提早介入,履行好监督职
责。
二是规范开展履职评价。根据监管规定和本行履职评价相关制度办法,有序开展了 2023 年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收集信息,确保评价依据充分、客观。持续完善评价内容和履职档案,并强化履职评价结果运用,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保障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
三是着力强化财务监督。监事会定期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等进行监督,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经营投资计划等重要财务事项,充分考虑银行战略规划、盈利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保障股东利益;定期审阅经营管理报告等,持续了解全行经营效益、主要财务收支、存贷款业务发展和资产质量变化趋势等情况,切实强化财务监督力度。
四是强化风险管控监督。2024 年,监事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积极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持续强化对风险管理的监督工作。定期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市场风险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压力测试情况报告、并表管理报告等,及时了解本行风险管理情况。在听取报告的过程中,监事会成员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针对潜在风险与管理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督促本行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五是强化内部控制监督。监事会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指导审计部重点开展信贷业务、资金业务、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要求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是持续跟踪银行监管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年内各监事认真审阅了 2023 年审慎监管通报、2024 年上半年审慎监管通报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定期听取落实近几年监管检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落实审慎监管通报意见进展情况的报告和相关部门落实监事意见建议情况的汇报等方式,监督并密切关注高级管理层对重点问题的整改
情况,促进提升全行治理水平,推动全行合规稳健高质量发展。
(三)丰富监督方式,拓宽履职渠道
2024 年,监事会着力丰富和完善履职方式,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围绕风险防控、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市场业务、网点转型、数字化转型等关键领域,组织监事开展了 10 余次座谈交流与专题调研活动。如:在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领域,监事会前往基层支行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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