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晓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兰佳先生、马哲女士、杨一平先生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时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情况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 2025 年度工作计划>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提交的2024年度工作报告暨2025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实施了特别分红事项,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1元(含税),共派发人民币300,062,799.50元,占202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921,090.96元的比例为135.21%。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项目建设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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