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冯就景、李强和罗永文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7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总部地址位于中山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698192736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人民币456,888,849.00元,每股面值1.00元。
本公司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通信装备组件和新能源电缆。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且金额大于
450万元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项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期末
应收款项余额的10%且金额大于45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占集团总资产总额1%以上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10%以上且
金额大于45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以上且
金额大于45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
且金额大于450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的净资产超过集团净资产10%以上
重要的承诺事项 单项承诺事项超过资产总额1%以上
重要的或有事项 单项或有事项超过资产总额1%以上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单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超过资产总额1%以上
重要的投资活动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1%以上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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