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4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826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 1,524 万
股,老股转让数量为 30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1.14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4,573,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363,6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8,210,000.00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3003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48,429,569.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3,186,755.67 元。其中,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1,326,298.60 元,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使用
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及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
项目已于 2024 年 3 月建设完成并结项,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03,194,070.18
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和 2024年 7 月 1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 年 4 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4 月,公司与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公司与子公司奇新光电、孙公司奇新光电(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越南”)、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约定。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2 年建设完成并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
经注销,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及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已于 2024 年 3 月建设完成并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应的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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