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2025 年 4 月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
高决策水平,不断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优化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负责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工作组,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
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以及制度执行情况
的反馈。工作组成员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人
力资源总监任组长。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
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该等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年度绩效考评提出
建议;
(三)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计划,并对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进
行管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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