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5-02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加强公司在新能源相关产业的投资和发展能力,实施新能源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2、投资金额及范围: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投资。
3、投资方式: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恒鼎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项目情况,采用直接投资或者参与产业基金的形式进行。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在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的议案》,表决情况 7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领域产业投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股权投资,属长期投资,无确定回报。投资运作可能受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进而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新能源领域产业投资需遵守相应协议约定,存在投资资金无法及时退出,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操作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并由专人对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和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前审查,并对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风险性进行评估。审计部定期对所有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对外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新能源领域产业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5)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开展新能源领域产业的投资,寻求优质成长性标的,优化中长期战略资源配置,有利于持续、稳定地为公司创造发展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新能源领域产业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产业投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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