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
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根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的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对青岛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7号),青岛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977,25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6号),青岛银行于2019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青岛银行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4,058,712,749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青岛银行股份总额增至4,509,690,000股。
2.青岛银行A股上市后股份总额变动情况
2022年1月,青岛银行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股份,A股配股实际发行股份781,754,230股,已于2022年1月28日上市流通;2022年2月,青岛银行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股份,H股配股实际发行股份528,910,494股,已于2022年2月11日上市流通。上述A股和H股配股发行完成后,青岛银行股份总额由4,509,690,000股增至5,820,354,724股。
截至2026年1月5日,青岛银行股份总额为5,820,354,724股,其中,境内上市
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8,409,250股,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2,291,945,474股。A股包括有限售条件股份415,987,83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3,112,421,412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但未办理登记托管手续的部分股份,1由10户股东持有,合计80,005股,占青岛银行A股股份的0.0023%,占青岛银行股份总额的0.0014%。上述股份将于2026年1月16日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为青岛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内资股股东,所持青岛银行股份自青岛银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除上述情况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作出其他承诺。
2.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青岛银行上市资金的情形,青岛银行也未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80,005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0.0023%,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1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0户,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及上市流通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 质押及司法冻结
号 售数量 股份数量合计
1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但未办理登记托管手续的股份,为青岛银行自发起设立至 A 股 IPO 前历次增
资扩股产生,但由于股东无法取得联系、股东资料不全等历史原因未完成确权,因而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托管的股份。
序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 质押及司法冻结
号 售数量 股份数量合计
1 白峻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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