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后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同步披露公告的规定,特将该公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同步披露,供参阅。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ank of Qingdao Co., Ltd.*
青 島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份代號:3866)
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之內幕消息條文(按上市規則定義)作出本公告。
本報告以中英文編製,如中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以中文文本為準。
重要內容提示:
1. 本行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
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
責任。
2. 本行第九屆董事 會(「 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25年4月28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
開,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14名,實際參與表決董事14名,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青
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
3. 本行董事長景在倫先生、行長吳顯明先生、主管財務工作的副行長陳霜女士、計劃
財務部總經理李振國先生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4. 本報告中財務報表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編製且未經審計。本報告中,國際
財務報告會計準則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
5. 本報告中,本公司指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行指青島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如無特殊說明,本報告數據為本公司合併口徑數據,本報告所述的金額幣
種為人民幣。
第一節 基本情況
一、主要財務數據
1.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除特別註明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千元
報告期比
項目 2025年1-3月 2024年1-3月 上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 4,041,353 3,688,178 9.58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1,258,058 1,080,635 16.42
基本每股收益(1() 元╱股) 0.22 0.19 15.79
稀釋每股收益(1() 元╱股) 0.22 0.19 15.79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475,956) (4,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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