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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4 15:32:08 股吧网页版
恒铭达: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9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吴之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吴之星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及相关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吴之星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任后,吴之星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之星先生持有公司 381,337 股股票,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吴之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份减持或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吴之星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之星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公司对吴之星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黄蓉
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蓉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辞任报告》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黄蓉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 年参加工作,
曾任职于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太保寿险、中国人寿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

黄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蓉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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