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郑凯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凯,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会计学)博
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2017 年 9 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联合导师,华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2023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6 月至今,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恒铭达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
会会议 2 次、股东大会会议 1 次,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股东大 列席股东
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大会次数
郑凯 2 2 0 0 否 1 1
本人认真审核了季度财务报告、公司制度修订、股权激励解禁等相关议案,审慎地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合计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其中,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率 100%。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本人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主要参与讨论了定期报告(含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季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议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本人对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定期报告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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