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 4 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共 4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吴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认真讨论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在以往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受托任务。公司选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二、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拟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相匹配。
本议案分为三个子议案进行表决: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卢华基 吴飞
杨志清 陈碧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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