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6 12:10:20 股吧网页版
代立业集团支付员工离职补偿金,华林证券收到监管警示函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前,西藏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内容指向了华林证券。

  据悉,华林证券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人员招聘、薪酬管理授权体系执行不到位;二是代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支付个别员工离职补偿金等情况;三是立业集团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公司经营活动。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为此,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图片

  立业集团是华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了64.46%。天眼查信息则显示,立业集团成立于1995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从股权结构来看,立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林立,其个人持股比例达到了99.9%。

图片

  近来,华林证券已经多次被监管点名。此前9月份,上海证监局就曾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指向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

  据悉,上海证监局认定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未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存在个别员工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活动的情形。因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