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为了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红春先生和陶昱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红春先生和陶昱寰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李红春先生和陶昱寰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5 日
附件:
李红春先生简历
李红春先生,出生于 1989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3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机械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所所长、研发总监;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本公司切磨抛产品事业部总经理;2026 年 1 月至今,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12 月至今,任湖南宇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红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
陶昱寰女士简历
陶昱寰女士,出生于 1989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悉尼科技大学,金融专业 MBA,中级会计职称。2013 年 7 月至 2021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银行长沙市雨花支行,历任网点综合柜员、理财经理、挂职副
行长、风险部挂职副主任、个金部挂职副主任;2021 年 11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
本公司投资总监;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本公司投资总监和财务经理;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12 月至今,任锋驰(湖南)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陶昱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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