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6 16:56:06 股吧网页版
宇晶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有 1名激励对象因本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C,1 名激励对象因本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D,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2955 万份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介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登载的《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和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和《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3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3375 万份。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介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登载的《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和《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了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红春先生和陶昱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