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7:17:51 股吧网页版
新疆交建: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98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的主要内容

近日,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收到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

司、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快

速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

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工程建设公司”)为公司

控股股东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后续根据项目转化

情况将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纳入日常关联交易管控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现将中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0068805470F

3、成立时间:2013 年 5 月 14 日

4、注册资本:3,100 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马万飞

6、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文化路 74 号 2 幢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

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交通设施

维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经营;城市绿化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路桥工程建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路桥工程建设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9、履约能力:路桥工程建设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快速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招标单位: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

3、中标单位: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亿捌仟壹佰陆拾肆万叁仟伍佰叁拾陆元整(小写:981,643,536.00 元)

6、项目总工期:429 日历天

7、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实施公开招标,本次交易严格履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了评标定标等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项目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项目的履行情况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项目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签订合同,并根据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