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18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20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8 号文
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 9月2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8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审计及验
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226,415.08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3,773,584.92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全部到
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众
环验字(2020)01006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113,715.76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117,375.13
归还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 261,265,410.01
减: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7,878,300.00
减:利息转回一般户 -
减:手续费支出 76.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 55,618,124.90
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
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
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有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
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本 公 司 在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账 号 为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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