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光智)
作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三届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补选为公司独立董事,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贾光智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中专学历,后于新疆大学建工学院进行在职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曾任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地方道路处处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前,对会议议案亟待决策事项所涉及会议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组织调研并适时向公司管理
层提出质询,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出了充分的准备。会议上,本人以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达。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2 次,本人出席 12 次。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任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3 次,本人出席现场会议 3 次。本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届次 意见事项 审议内容 意见类型
经审查,本次董事会聘
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秘书在任职
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
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
第四届 独立董事关于 独立董事关于公 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2024 年 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 司聘任的公司高 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
7 月 24 第一次 第一次临时会 级管理人员、董 《公司法》规定禁止任
日 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的 事会秘书的明确 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
议 明确意见 意见 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其提
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同
意本次董事会选举和聘
任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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