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受
股东大会的信任和委托,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的支持和配合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由刘伟伟、包海娟、王斌、张利萍、周末
组成,刘伟伟先生任监事会主席。
二、2024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3 项议案: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定期报告、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内部信用评级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上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科学决策,保持了较好的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时,公司不
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财务资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运作合法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 年中期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5 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
运作、财务及资金管理情况,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促进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运作。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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