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5-095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前按照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01,728,186 股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60,518,455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假设公司于 2026 年 6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公司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68.99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76.52 万元。
假设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5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年化数据,即 2025 年 1-9 月数据的 4/3
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5 年度减少 20%、持平和增长 20%三种情况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在预测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1,728,186 股为基数),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
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如下:
2025 年 9 月 30 2025 年 12 月 31 2026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度
项目 日/2025 年 1-9 日/2025 年度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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