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昂利康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4.6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6.2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09.9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959.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于2020年1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2.9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37.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6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非公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发行股票募集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余额
1 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 99,002.80②
其中:固定资产投入 22,808.80 26,737.04② 11,957.98④
研发投入 76,194.00
合计 99,002.80② 26,737.04② 11,957.98④
注:1、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酶法生产 900 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 8,6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 年实验设备采购预算和项目尾款)作为出资投入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投入的资金全部用于“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杭州药物研发
平台项目研发投入总金额由 35,273.00 万元调增至 40,822.00 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58,081.80 万元调增至
63,630.80 万元,其中 8,600.00 万元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研发投入总金额
由 40,822.00 万元调增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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