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原“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昂利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项目组对昂利康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包括:查阅昂利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资料、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清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0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1,907.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
费用 3,350.51 万元(已预付 283.0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556.99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203.79 万元(含前期支付主承销商 283.0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353.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6号)。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594.6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6.2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7,509.9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959.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2.9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37.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6,353.20
项目投入 B1 45,123.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25.87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4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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