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8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2.公司(母公司)2025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1,333,466,837.76 元,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等影响 9,862,972.50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4,710,602,847.46
元,2024 年全年公司合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371,167,279.95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5,682,765,377.77 元。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各 133,346,683.78 元,按大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的 10%计提风险准备 49,996.83 元,按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销
售收入的 20%计提风险准备 946.34 元,公司 2025 年 6 月末未分配利润为
5,282,674,383.26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文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红,2025 年 6 月末公司不得用于现金分红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233,249,448.76 元,故公司 2025年 6 月末未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 5,049,424,934.50 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34,426,956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合计派发 306,616,448.66 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次分配。如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和持续稳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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