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债券简称:21 长城 08 债券代码:149642 债券简称:23 长城 11 债券代码:148552
债券简称:22 长城 02 债券代码:149774 债券简称:23 长城 12 债券代码:148553
债券简称:22 长城 03 债券代码:149802 债券简称:24 长城 01 债券代码:148736
债券简称:22 长城 05 债券代码:148149 债券简称:24 长城 02 债券代码:148737
债券简称:23 长城 02 债券代码:148207 债券简称:24 长城 03 债券代码:148780
债券简称:23 长城 03 债券代码:148243 债券简称:24 长城 04 债券代码:148781
债券简称:23 长城 04 债券代码:148244 债券简称:24 长城 05 债券代码:148811
债券简称:23 长城 05 债券代码:148289 债券简称:24 长城 06 债券代码:148812
债券简称:23 长城 06 债券代码:148290 债券简称:25 长证 K1 债券代码:524270
债券简称:23 长城 07 债券代码:148319 债券简称:25 长城 01 债券代码:524306
债券简称:23 长城 08 债券代码:148320 债券简称:25 长城 03 债券代码:524424
债券简称:23 长城 09 债券代码:148509 债券简称:25 长城 04 债券代码:524425
债券简称:23 长城 10 债券代码:1485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5 年 9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信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发行人于2025 年 9 月 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s://www.szse.cn)披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国信证券现就本次临时受托报告涉及的发行人重大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具体如下:
一、 重大事项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更名为发行人《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后,发行人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发行人《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发行人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规定直接适用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涉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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