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会议规则和工作机制,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决策并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授权与机构设置
第二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
人、风控负责人、信息技术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本规则)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以及年度合规报告;建立与合规负责人的直接沟通机制;评估合规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十七)承担包括洗钱风险、声誉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树立与本公司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推进包括洗钱风险、声誉风险管理文化在内的风险文化建设;审议批准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并推动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有效实施;确定洗钱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重大风险限额以及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授权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整体声誉风险管理水平;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十八)承担并表管理的最终责任,有效介入并表管理全流程管控;审议批准并表管理基本制度,监督其在公司并表管理体系内的实施;审议批准公司并表管理体系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重大风险限额、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监督并确保经营管理层有效履行并表管理职责;审批有关并表管理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实施;审议并表管理情况,结合并表管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发展战
略;督促经营管理层解决并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十九)审议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目标,对信息技术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审议信息技术战略,确保与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策略、资本实力相一致;建立信息技术人力和资金保障方案;评估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二十)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并形成相应的专门报告;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风控合规、内部审计部门等对公司内部控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并督促落实;
(二十一)承担公司文化建设的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文化建设目标、审定文化建设策略、审批文化建设的政策和程序、授权经营管理层牵头实施文化建设等;
(二十二)决定公司的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诚信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和诚信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二十三)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二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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