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71 号”注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期限为 2
年。
2025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
利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 1.4%-2.4%。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7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向面向专
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 2025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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