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及相关议案,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在会上对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定期报告、薪酬绩效、关联交易、内控体系、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一、监事会 2024 年主要工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在北京和深圳以现场结合视
频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审阅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7 项非表决事项,并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
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
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在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
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并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24 年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如下监事会意见:
1.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数据。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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