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求实、忠实守信、勤勉尽责、有效监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价,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众环有合伙人 216 人,注册会计师 1,30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7.2024 年度,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4 家,
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 4 家。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洪武,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锐,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范志伟,198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以上项目组成员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中审众环及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2-2023 年度中审众环执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开展,公司于2024年8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11 月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证监会有关要求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安排,中审众
环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基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时间计划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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