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1栋1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庆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667,085,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8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86,419,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03%。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89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3,505,2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9.9421%;其中中小股东 38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86,860,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3%。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3,313,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7%;弃权 142,2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86,668,0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971%;反对 5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68%;弃权 142,2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3,308,8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94%;反对 5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0%;弃权 141,2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86,663,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949%;反对 5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5%;弃权 141,2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3,308,8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94%;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7%;弃权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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