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品种及目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仅限于实需背景之下,从事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以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二)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开展于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交易方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额度且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该额度在 2025 年内可循环使用。
(三)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5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风险有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为境外企业,公司出口商品、进口原材料主要使用外币结算,导致公司持续持有较大数额的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境外经营活动的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受汇
率及利率波动影响较大,为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 2025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交易金额:具体额度为于 2025 年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交易方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额度且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该额度在 2025 年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公司境外经营需要,公司部分外币结算业务于境外银行开展,故公司开展以汇率和利率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时,会与境外银行进行交易。
(四)交易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 2025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开展于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该额度在 2025 年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风险有: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仅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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