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2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7,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6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2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
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赵世君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
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 月 1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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