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426,522,46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326,123.35元。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方案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6,522,4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 66 号
咨询联系人:吴萍
咨询电话:028-87559307
咨询传真:028-8755930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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