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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5 19:50:06 股吧网页版
明德生物: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非
独立董事 5 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非独立董事:陈莉莉女士(董事长)、王颖女士(副董事长)、汪剑飞先生、张真路先生、朝金波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全怡女士、谢进城先生、施先旺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的要求,全怡女士、谢进城先生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25 日止,施先旺先生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20 日止。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满足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全怡女士、谢进城先生、施先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全怡女士(召集人)、谢进城先生、施先旺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进城先生(召集人)、全怡女士、陈莉莉女士;
3、提名委员会:施先旺先生(召集人)、谢进城先生、王颖女士;

4、战略委员会:陈莉莉女士(召集人)、张真路先生、朝金波女士。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的要求,全怡女士、谢进城先生任
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25 日止,施先
旺先生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20
日止。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全怡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莉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聘任张君逸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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