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陈莉莉女士、王颖女士、汪剑飞先生、张真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全怡女士、谢进城先生、施先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全怡女士、谢进城先生、施先旺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全怡女士、施先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7 名董事(其中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制表决),与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全怡女士、谢进城先生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
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25 日止。
上述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1 位职工代表董事担任
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莉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医生;
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就读德国海德堡大学医学博士;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期间在美国波士顿大学医学
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013 年 6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疆明德
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广东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公司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武汉明享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 年 1 月至今任明
熙创业投资管理(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莉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2,918,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6%,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莉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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