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77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产业园1号楼2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莉莉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39 人,代表股份 107,618,3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4,973,236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2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2,645,08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0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5,756,371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111,29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2,645,08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7,418,0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39%;反对 195,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14%;弃权5,0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7%。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7,411,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080%;
反对 201,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73%;弃权5,0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7%。
3、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107,416,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124%;
反对 194,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11%;弃权6,9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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