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 77 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产业园 1 号楼 2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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