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对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1、《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关于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4 第四届监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月 25 日 事会第十 6、《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一次会议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1、《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 4 第四届监
2 月 29 日 事会第十 1、《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次会议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 年 8 第四届监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3 月 28 日 事会第十 的专项报告》
三次会议
3、《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 年 10 第四届监
4 月 30 日 事会第十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所有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派出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全面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的各项决策也依据合法程序进行;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了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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