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 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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