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龙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
电话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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