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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2 18:39:10 股吧网页版
锋龙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军明先生因连续任职将满六年,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全部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军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军明先生自
2019 年 4 月 4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将连续任职满六
年,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等全部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军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张军明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张军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军明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改选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董
剑刚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董剑刚先生提名陈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任张军明先生原担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敏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长
期从事电力电子系统及其先进控制技术研究。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个奖项,任“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总体专家组及指南专家组成员。曾在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担任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并担任浙江大学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副主任、浙江大学新能源中心主任、先进半导体研究院(浙大科创中心)副院长、浙江大学量子精密测量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

陈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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