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
方式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本
次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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