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锋龙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4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 项议案已经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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