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3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锋龙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锋龙转债”赎回日:2025 年 3 月 5 日
2、“锋龙转债”摘牌日:2025 年 3 月 13 日
3、“锋龙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45 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债
券代码“1281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7 年 1 月 7 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锋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9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锋龙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12.53 元/股。
2021 年 6 月,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142,208,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7.97 元/股调整为 12.73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8 日起开始生效。
2022 年 6 月,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8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9 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原来的 12.73 元/股调整为 12.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起开始生效。
2024 年 10 月,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24 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2.63 元/股调整为 12.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开始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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