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并触及 1%,不涉及其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债券
代码“1281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该次发行的“锋
龙转债”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自 2025 年 2 月 19 日收市后的 211,238,408
股增加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收市后的 215,033,880 股,累计新增 3,795,472 股。
鉴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上虞威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威龙科技”)、厉彩霞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虽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股
比例由 57.6817%被动稀释至 56.6636%,此次变动触及 1%。根据相关规定,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诚锋投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16 号 1 幢 2 楼
255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董剑刚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威龙科技
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卧龙花园 8 幢 5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厉彩霞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2 月 20 日-2025 年 2 月 25 日
股票简称 锋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293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诚锋投资) 0 0.7209(被动稀释)
A 股(董剑刚) 0 0.1775(被动稀释)
A 股(威龙科技) 0 0.0865(被动稀释)
A 股(厉彩霞) 0 0.0331(被动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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