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4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锋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8 元/张(含当期息税,当期即第 5 年,年
利率为 2.5%),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2 月 11 日
3、赎回登记日:2025 年 3 月 4 日
4、赎回日:2025 年 3 月 5 日
5、停止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8 日
6、停止转股日:2025 年 3 月 5 日
7、发行人(公司)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3 月 12 日
9、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 龙转债
10、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1、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3 月 4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将
被强制赎回,特提醒“锋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
“锋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锋龙转债”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本次“锋龙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即 12.53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6.289 元/股),根据《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同意公司行使“锋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45 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债
券代码“1281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7 年 1 月 7 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锋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7.9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锋龙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12.53 元/股。
2021 年 6 月,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142,208,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7.97 元/股调整为 12.73 元/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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