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
体详见《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5 年 5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集团”)
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向公司提交书面形式文件提议,将《关于为下属
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宏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4,144,000 股,占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总股本的 31.51%,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30 开始,
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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