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荣武,1975 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大学会计学三级教授、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兰海电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会审计委员会外部专家,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广东证监局广东资本市场专家、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财政厅综合性专家库专家、广东省会计学会高端会计人才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广州市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深
圳市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深圳市金融科技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大学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系主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独立性自查,本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本人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讨论的公司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弃权、反对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期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期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召开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6 6 0 0 2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
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现金管理、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准时参加会议并履行职责,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弃权、反对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董
事长、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以及轮值总裁候选人等事项进行审议,在相关会议召开前,本人已依据法定程序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以及履职经历进行了核查,完成了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会议审议,整个流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准时参加会议并履行职责,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弃权、反对的情形。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与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本人均准时参加会议,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独立意见,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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