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5-059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A股人民币普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4 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1,816,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公司已于 2025 年 09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如果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果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股份或发生其他可能的情形,可能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按计划使用完毕,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注销。
(3)本次回购股份设置了价格上限,如果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
(4)如果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外部客观环境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助力公司长远发展以及为全体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结合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公司决定进行本次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A 股人民币普通股)。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3.54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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