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的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立信所成立于 2011 年 01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
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所拥有
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2024 年度立信所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计师时间 司审计时间 所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琦 2006 年 2004 年 2004 年 2020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白露 2020 年 2008 年 2020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金春花 2001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20 年
2、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 时间 上市公司 职务
2022-2024 年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张琦
2022-2024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4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白露
2022-2024 年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春花 2022-2024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三)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
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名。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春花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四)独立性
立信所、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春花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20 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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