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5-02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 F 栋 4 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
事宜的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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